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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最新要求,省建设厅组织了第七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申报认定工作,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进一步保护好、宣传好浙江省第七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特开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系列专栏,为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南田镇是明朝开国元勋刘基故里,位于温州市文成县西北部,东连玉壶镇,南邻百丈漈镇,西靠西坑镇,北接青田县。南田素有道传“天下第六福地”的美誉,境内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有刘基庙、武阳书院、刘基故居等历史文化旅游景点,拥有三张国家级历史文化金名片:刘基庙(墓)为国家文保单位,《刘伯温传说》和《太公祭》分别为第二批、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南田镇明清时属于丽水市青田县柔远乡九都。清宣统元年(1909年),置青田县南田乡。民国十九年(1930年),析置三滩乡;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划归文成县。1950年,分设龙岙乡、西垟乡、黄寮乡。1952年,析置岳山乡。1956年,龙岙乡、岳山乡并入南田乡。1958年,改称南田生产大队。1959年,改称南田管理区。1961年,改称南田公社,同年分设龙岙公社。1984年,复称南田乡。1985年,改为南田镇。1992年,岳梅、西湖、龙岙、三源4乡并入。2011年,十源乡、黄寮乡并入南田镇。
南田镇是一代帝师刘基的出生地和寿终之地,拥有着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和丰富的历史旅游资源。拥有刘基故居、武阳堂等古民居古建筑,有充分体现民俗民风的太公祭、元宵灯会、舞龙灯、木偶戏等民间风情活动,是历史文化传承和发扬的重要窗口。
南田镇刘基文化遗产十分丰富,除刘基庙、刘基墓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外,刘伯温传说、传统祭祖习俗刘伯温“太公祭”分别被列为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刘基一生为官清廉、勤政为民、淡泊名利、不徇私情,其廉政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依托刘基得天独厚的人文资源,2008年创建成第二批浙江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主要由刘基庙、刘基墓、刘伯温纪念馆、郁离子长廊、铭廉壁、刘伯温故居、武阳书院、问道刘基馆等部分组成,经过近几年来的改造提升,现场教学点的廉政景观日益完善,馆内面积4000余平方米,是温州市党政教育基地。
南田镇拥有31处文保单位,主要有刘基庙、刘基墓、刘琏祠、刘璟祠等。 刘基庙:位于南田镇九都村新宅自然村华盖山东南麓。明天顺三年(1459)敕建,天顺五年十二月建成。明正德九年后在庙头门外加建御题“帝师”“王佐”木牌坊两座。民国十六年(1927),加建后厅(追远祠)。五百多年来数次维修,仍保持当时的形制与风格。全庙为七开间回廊合院式木构建筑,由头门、仪门、正厅、追远祠及照壁、牌坊、厢房组成。坐北朝南,占地面积3024平方米,四周为块石砌筑的围墙。庙内珍藏明清碑刻、楹联、匾额。2001年6月15日,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刘基墓:史称诚意伯墓,位于南田镇西陵村夏山,建于明洪武八年(1375)元月,砖室封土,由上、下坟坦合墓室组成。清道光年间加建扶椅式鹅卵石墓圈。民国十九年(1930)立墓碑,上刻“明敕开国太师刘文成公墓”。1980年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12月列为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刘琏祠:位于南田镇九都村旧宅底自然村,又名参政公祠。原址在三滩,明嘉靖四年(1525)建,民国元年被毁,民国三十五年(1946)重建于今址。坐东北朝西南,合院式砖木结构。门台双落翼式硬山顶;仪门面阔五开间,双落翼悬山顶;南北厢廊均三开间。正厅为重檐歇山顶木构建筑,面阔五开间。正厅正面开敞,设前廊。正厅后金柱与后檐柱间为神像位置,明间为刘琏塑像,次间为其长子士瑞和次子叔祁塑像。1997年9月24日列为第五批文成县文物保护单位。 刘璟祠:位于文成县南田镇九都村谢塘岸自然村,坐北朝南偏东,明嘉靖四年(1525)始建,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重建,民国三十二年(1943)重修。祠为两进合院式木构建筑,主屋梁架抬梁式,单檐悬山顶造,面阔5间,梁柱用料粗壮,基本保持乾隆年间建筑风格,明间塑有刘璟坐像。门台为双落翼式硬山顶,青石门框,门上方有“忠节公祠”匾。1977年列为文成县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刘伯温传说:刘伯温传说是以明朝开国元勋刘伯温的生平事迹为基础内容,经历代人民群众口耳相传,集体创作而形成的民间文学作品群。数量众多、内容丰富、传承久远、流布广泛,形成“浙南青田、文成群”“江苏南京群”“北京群”和“海外群”等多个传说群,是不可多得的民间口头文学瑰宝,2008年6月7日,刘伯温传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太公祭:太公祭是存续在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南田镇,以明朝开国元勋刘伯温为对象的祭祀礼仪习俗。始于明正德九年,持续五百余年,“太公”是后世对明代历史人物刘基的尊称。先贤公祭日在刘基诞辰的农历六月十五日。刘氏宗族固定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六月十五日举行春秋二祭,一直世代传承,形成了独特的祭祀文化,每年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刘氏宗亲以及旅居海外的刘氏后裔前来参加祭典。2011年5月23日,浙江省文成县申报的“祭祖习俗(太公祭)”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浙江建设」 |